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,严厉打击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,2025年12月2日,磐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、陶某某等人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以“巡回法庭”的形式在浙江优尼家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公开开庭审理,通过“庭审+宣传”的方式为员工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。

案情简介
2025年5月至8月期间,被告人杨某某单独或伙同陶某甲在磐安县多地的山上,通过布置网兜、电子喇叭引诱等方式猎捕画眉鸟至少12只。有6只被杨某某、陶某甲带回家中驯养,因饲养不善导致其中2只死亡,另外4只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后续放生。禁猎期间,被告人杨某某、陶某甲等人使用禁猎工具捕捉野兔并出售。
经鉴定,涉案画眉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每只价值5000元;涉案野兔为华南兔,是国家“三有”动物。被告人杨某某、陶某甲等人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、非法狩猎罪。
因被告人的行为导致野生动物死亡,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遭受损失,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,检察机关经公告等法定程序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他们赔偿国家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人民币10160元。

巡回法庭
优尼家作为国内首家基于鸟类及昆虫习性研究,致力于通过改善栖息、繁衍环境与食物供给,实现生态平衡下物种数量和谐配置的科创型企业,拥有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。
本次“巡回法庭”审理的案件涉野生鸟类保护,结合优尼家企业的经营理念,特将庭审现场设在该基地,并组织周边企业员工旁听,有利于联合社会力量,共同筑牢鸟类司法保护屏障。同时,通过真实案例“零距离”以案释法,也能让法律“看得见、听得懂、感受得到”。
庭审结束后,检察官还向企业员工们发放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手册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、非法狩猎罪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。
“这次‘巡回法庭’选择在我们公司开庭,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次难能可贵的普法机会。”企业管理人员表示。
其他旁听人员感慨道:“以前总觉得抓几只鸟、逮几只野味,是山里人的‘寻常事’,从来没想过会犯法。今天听检察官说到这些鸟原来是保护动物,破坏它们就是在破坏咱们自己的家园。回去后我一定告诉家里人,千万不能干这种糊涂事!”

近年来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引领科技浪潮,优尼家创新推出AI鸟屋,消费者可在线观鸟。(图片来自网络)